关于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使用说明的紧急通知
 发表于: 2006-03-22 00:00   点击:3175
关于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使用说明的紧急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校研院字〔2006〕4号
校内各单位:
 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现将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变更如下:
  复试成绩为200分,其中专业课笔试或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为100分,综合能力面试为60分,外语听说测试为40分。复试主要内容不变,按原文件执行。
 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,无需另按百分比计算。
  请校内各招生单位按此办法执行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生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3月21日